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珞巴族旭独龙节
旭独龙节又称“洞更谷乳木”,按珞巴族人自己的历法在二月间举行。在珞巴族的传统节日中,以旭独龙节最具特色,意为庆贺一年平安和预祝来年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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珞巴族昂德林节
昂德林节,珞巴语意为丰收节,珞巴族传统农祀节日。每年收割时节择日举行。临近节日,男人上山打猎,女人收取少许谷物,做熟后请村中老人尝鲜,剩下的喂狗。节日期间全村男女们身穿盛装,从各家端出准备好的美酒,共享节日食品。节日期间,全村男女晚上喝酒对歌直至天亮,歌词主要是关于农业的起源和男女的贡献。珞巴族认为是男子开辟地,才使妇女们有了可以耕种的田地,女子则发现了种子,学会了种田收获了粮食,酿出美酒,保证了民族的繁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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珞巴族笼德节
“隆德”,珞巴语音译,是西藏自治区洛渝拉窝地区自称“崩如”的珞巴族民间传统节日,每年藏历四、五月间择日举行。 节日习俗 按当地珞巴族人的传统习惯,进入藏历四月,家家都要备好酒肉、粑粑等节日食品。节日日期一定第一天,各家除老弱病残者外,其他人带着美酒佳肴和香烛纸钱等,以村 寨为单位集体登山。 爬到半山腰时,人们纷纷砍树枝,搭一个称为“雪隆勒”的篱笆,摆好酒肉等供品,焚香燃纸,举行祭山仪式,众人朝天跪拜,主持者念经祈祷,祈求山神保佑,村寨平安,人畜兴旺,家家吉祥如意。拉着共同采集各种野花插在篱笆上,然后大家就地围坐,饮酒吃肉,唱歌跳舞,纵情欢乐,直到红日西沉,才返回村寨。 以后数天,人们带着粑粑等礼品,走村串寨,相互走访,祝贺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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珞巴族棱隆社节
每年的1月左右举行,具体日期由纽布杀鸡看肝择定。节日期5天,节日开始的第1天上午,全村落妇女穿着节日盛装,背着竹筐,上山采摘“果嘎木”的树叶,上放若干稻谷,以示新年获得丰收。回到家后,将采回来的树叶捆绑在房梁上,把大米磨粉后拌得粉浆洒在树叶和房梁上,以示吉祥和祈求丰收。节日期间,人们走亲串户,饮酒唱歌,举行抱石、射箭和对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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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哲族鹿神节
鹿神节来源于赫哲族早年对虎神的崇拜,把猎物丰收以寄托于虎神的保佑,逐渐形成具有民族特点的风节。每年九月九,赫哲族就要过鹿神节。目的是为了祭把虎神,庆祝出猎顺心如意,祝贺部族人丁兴旺。因为祭虎时全村要跟着萨满跳鹿神舞,故又称鹿神节。这一天全村人出动,点上篝火,供上酒肉,载歌载舞,跳鹿神舞以祭祀虎神。一到鹿神节,村里的萨满就要穿上神服,敲响神鼓,村里的男女老少都踏着“咚咚”的鼓点,欢歌载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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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哲族河灯节
“河灯节”是赫哲族的民间传统节日,每年农历七月十五日,世世代代靠捕鱼为生的赫哲人都会在这天放河灯、祭河神,以此来祈祷、祝福族人平安、捕鱼丰收。作为赫哲族主要集居区之一的饶河县,在地方政府的热情鼓励和具体支持下,还成立了赫哲族研究会,为赫哲族传统文化的发掘与整理,传承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赫哲族歌舞、宗教、传统技艺和饮食文化也得到了大力弘扬。笔者日前在饶河,有幸亲历了赫哲人放河灯的传统祭拜仪式、祈福仪式,尤其是那萨满教的祭典表演显得很神秘,听不懂这些赫哲人说什么,但大体明白他们在祝福,在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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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哲族乌日贡节
乌日贡节是赫哲族人一个新生的节日,诞生于1985年,“乌日贡”意思为娱乐或文体大会,每四年举行一次,一般在农历五、六月间举行,历时三天。节日的内容丰富多彩,除了各种民族体育竞技活动,还有最热闹的群众性的聚餐宴饮活动。街津口是赫哲人最为集中的聚居地之一,赫哲人每三年的6月28日,在街津口举办一次"乌日贡"大会,"乌日贡"赫哲语意为"欢乐喜庆",开始三五成群相聚,后又以各方各地来人形式出现,到1985年演变成全民族大聚会的"乌日贡"大会。在赫哲渔村内举办,充分体现了赫哲人的文化生活和精神面貌。以文艺(民歌、舞蹈、民间乐器)、体育、山水产品烹调献艺为主要内容。会期正处山清水秀、鱼船上跃之季,多以露天、篝火晚会形式出现。 与其他兄弟民族相比,赫哲族的节日不算多。除与汉族相同的年节、正月十五、二月二及七月十五之外,还有“跳鹿神”和“乌日贡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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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哲族跳路神节
赫哲族跳路神是黑龙江省赫哲族传统宗教祭祀节日。 赫哲族跳路神是黑龙江省赫哲族传统宗教祭祀节日,又称“跳太平神”。每年农历三月初三和九月初九举行。所谓“路神”,赫哲语称为“乌斯珠耶”,意为“求神保佑,人财两旺”。具体日期由萨满择定。 祭祀之日,日上三竿后,萨满在家中祭神、请神,众人往萨满身人喷洒一些水,数青年举神杖、神像随萨满从家中击鼓而出,且唱且跳。萨满等人边唱边跳,有时还进入人家跳神祈福,来到的人家须给萨满敬酒,或将迎春树切成丝泡水给萨满喝,以示敬奉神灵,有些人则乘机还愿。萨满及“神队”回到萨满家后,还愿者便送来牲畜、酒等。萨满卸装后,能歌善舞者便系上腰铃,摆令击鼓,载歌载舞,等猪肉煮熟后,萨满又穿上神衣带上神具,继续作舞,最后众人饮酒食肉尽情欢娱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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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塔尔族撒班节
塔塔尔族撒班节,主要流传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乌鲁木齐、塔城、伊犁地区和奇台县等地的传统农事节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塔塔尔族人由从事畜牧业逐步转变为从事种植业之后,他们将原来以铁锨、坎土曼、镢头等工具翻地种植作物的生产方式,改为以“犁铧”为工具耕种作物的生产方式。后塔塔尔族人为了庆祝“犁铧”这一先进的生产工具,特地用犁铧的塔塔尔语读音“撒班”来称谓这种庆祝活动,久而久之这种庆祝活动演变为塔塔尔族的传统节日,因此“撒班节”也可以说就是“犁铧节”。“撒班节”到来时,会进行小伙子的摔跤、套麻袋赛跑、绑腿赛跑,还有赛马、拔河、爬杆和歌舞比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2008年6月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申报的塔塔尔族撒班节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3] 2011年5月2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申报的“塔塔尔族撒班节”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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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龙族卡雀哇节
独龙族卡雀哇节,流行于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西部独龙江流域的所有独龙族村寨的传统节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独龙族卡雀哇节在每年农历腊月即公历的12月至次年的1月之间举行,节期最短3天,最长9天。节庆内容包括木刻传信、跳锅庄、射击猎物模型、火塘烧松叶求吉祥、喝木罗酒、剽牛等。各村寨的卡雀哇节节期前后相续,居住于独龙江上游的村落最先揭开序幕,由上游经中游而至下游,各村寨依序进入节期,整个独龙江流域独龙族山寨的卡雀哇庆典前后持续一个月。 2006年5月20日,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申报的独龙族卡雀哇节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编号:Ⅹ-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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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族拜火神
每年腊月二十三和春节的早晨,鄂伦春族家庭都要拜火神,向篝火烧香,并扔进一块肉和洒下一杯酒,当客人来拜年时,也要先拜火,然后往火里扔一块肉和一杯酒(多由客人自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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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族篝火节
“篝火节”是鄂伦春族唯一的传统节日。经鄂伦春自治旗人大常委会批准,每年公历6月18日为鄂伦春民族篝火节。鄂伦春人对火神的崇拜历史悠久。他们认为火有驱邪祛污的作用,器皿衣物置于火上烘,被认为是变得洁净了。腊月二十三也有送火神上天的习俗。春节的早晨要向火神供祭,祭时向篝火磕头祈福。每逢春节客人来拜年时,须先向火神敬拜。 鄂伦春人对火有着一系列严格的禁忌:不许随意向火堆泼水、扔脏物、吐痰,或用刀、棍等尖锐的东西向火中乱捅,以免触怒和伤害火神。他们在点燃篝火时,树枝和木棒一定要铺排平整,严禁乱放,使用烧材时注意不使用可能爆出火星的木柴,以免爆伤火神的眼睛。每当人们搬迁时,不许以水灭火,火种要由一地带到另外一地。 鄂伦春的先人们和火结下了不解之缘,他们终年在深山老林中游猎,在同大自然的抗争中,因为有了火,才得以生存,一代代繁衍生息。因此对火有着特殊的感情,对篝火无比亲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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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族抹黑日
正月十六这天,鄂伦春人用锅底灰抹在脸上,据说可以驱妖避邪、保平安。这天,不论男女老少,两手抹上锅底灰,走家串户相互抹脸。抹脸时子女不能给父亲抹,大伯子与弟媳之间不能相互涂抹之外,其他人之间可以随便,但在给长辈抹脸之前先要叩头。这种习惯至今仍保留,但以演变成了纯粹的娱乐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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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巴族曲科节
曲科节是门巴族的主要宗教节日,在每年的六月庄稼成熟时举行。曲科节在每年的六月庄稼成熟时举行。过节时人们聚集起来,举行隆重的朝拜仪式,然后在喇嘛和扎巴的带领下,背经书举经幡,围绕村庄和庄稼地转一周,祈求神灵保佑,人丁兴旺,庄稼丰收。群众自备酒饭,在地头田间载歌载舞,整个活动进行2—3天。 曲科节是门巴族的主要宗教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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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巴族萨嘎达瓦节
萨噶达瓦节又称佛吉祥日。藏历四月十五日举行。是藏传佛教的传统节日,藏语称:萨噶达瓦节。南传佛教国家的信众又称:卫塞节,意为月圆日。萨噶达瓦节又称佛吉祥日(农历四月十三至四月十五日) 四月十五日是藏传佛教的传统节日,藏语称:萨噶达瓦节。南传佛教国家的信众又称:卫塞节,意为月圆日。对于佛教信众来讲,是一极不平凡而又神圣的日子。它与佛陀一生中三件重要的大事联系在一起,即:诞生、成道、涅槃,是个三期同庆的吉祥的日子。1990年5月,中国佛教协会经赵朴初会长倡仪,汉传佛教各寺院也将农历四月十五日定为佛陀纪念日,称:佛吉祥日。这样,全国各佛教寺院均要在这一天举行庆典和法会。这样做,即可体现佛法的庄严性和一致性,也有利于增强各地各族佛教信众之间的友谊和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