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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一体格局下散杂居地区回汉民族关系研究 ——以皖南江心村为例
皖南江心村拥有上百年的悠久回汉交往历史,被誉为江南第一回民村。回族最大的社会交往对象就是汉族,回族与汉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逐渐稳定为一种文化多元,政治一体的和谐民族关系。散杂居地区的回汉关系具有一定的敏感性,关注度高,影响面大,本文选取皖南一个典型的回民村-江心村作为研究对象,对当地回汉民族关系现状进行分析与评估,旨在为散杂居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工作经验增加可供参考的对策与建议。同时,也为促进地区社会经济的稳定与发展,丰富地方精神文化建设,促进各民族间交流交往交融,为推动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本文按照民族社会学中对民族关系的测量指标进行操作化分析,根据江心村实际的地域情况,对居住格局、族际通婚、族群意识、生活习俗四个方面对民族关系的现状进行评估与分析。包括对居民的择邻影响因素、择邻意愿、通婚态度、通婚个案分析、族群认同情况、族群文化差异情况等微观层面入手,评估江心村回汉民族关系的和谐程度。研究得出,江心村回汉民族关系具有四个特点,具体表现为在居住格局的互嵌性、文化交融上的共生性、历史发展中的长期性、回汉交往的密切性。文章对影响江心村回汉民族关系的历史地理、经济、政策、文化、宗教五个因素进行剖析,并对进一步构建多元一体格局下回汉民族关系提出了对策建议,一是坚持文化多元与政治一体的结合,在文化上尊重差异,互相包容,增多互相理解的渠道,打造更多的回汉共同经验与知识,在政治上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中华民族认同感,强调国家观的树立;二是推动回汉民族进一步交流交往交融的程度,打造互嵌式社区,在经济上取长补短,共同发展;三是加强与基层宗教人士的沟通,依法依规开展对宗教事务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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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唐民族关系探析
后唐是五代时期沙陀人建立的政权。沙陀人在唐末由甘州迁徙到灵州,最终到达河东地区。李存勖在公元923年建立了后唐,后唐政权建立后与北方的契丹、党项等有着密切的来往,周边的吐蕃、回鹘等也都对后唐朝贡。运用历史学与民族学的研究方法,在系统收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后唐族源、内迁、民族认同等问题进行研究,探讨了后唐与契丹、党项的关系以及周边其他民族对后唐的朝贡情况,从而总结出后唐民族关系的特征及其对后世的影响。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梳理了沙陀的族源以及沙陀由甘州到灵州再到河东地区的内迁情况,并探讨了后唐作为异族人建立的政权,其取得汉族士人认可的相关举措。二是研究了后唐与契丹、后唐与党项之间的政治、军事关系。将后唐与契丹的政治、军事关系分为李克用、李存勖、李嗣源、李从珂四个时期,研究了双方之间的结盟与战争。将后唐与党项的政治关系分为敌对阶段、臣属阶段和相对平等来往阶段。三是全面梳理了后唐与契丹、党项、吐蕃、回鹘、吐浑、突厥、鞑靼、黑水靺鞨、渤海、奚等族的朝贡经贸交流情况。通过表格统计了双方朝贡的次数、物品、回赐等情况。四是通过对后唐与周边民族的交往情况,总结后唐民族关系的特征以及在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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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视野下的清代古州厅民族关系研究
古州地区,清雍正以前历代统治者将其视为“化外生苗”地,对该地的统治和经营以羁縻为之,管理较为松散。清雍正七年,为“剪除夷官,清查田亩,以增赋税,以靖地方”,遂以武力开辟新疆,在大规模改土归流和开辟生苗地的过程中,古州逐渐被纳入王朝版图。清廷为巩固其统治,在古州等处新辟苗疆地设官建制,以“新疆六厅”作为其管理的机构,加强了对生苗地的直接控制。古州厅作为“新疆六厅”之一,在统治者眼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遂不断加强对该地的经营和管理,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向古州地区输入较为先进的观念,逐渐将国家制度与地方社会联系起来,打破了原本隔绝的状态,中央王朝与地方基层的联系也日渐密切,在一定程度上巩固了统治。随着清王朝对古州统治的不断加深,民族关系也发生了变化,各民族从隔绝到交融,从交融到对立,从对立到融合,形成了古州厅民族关系的基本走向,并构成汉族与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与少数民族间关系的主要内容。笔者通过田野调查,在古州厅境今榕江县地区发现了较多的碑刻、文书、历史遗迹等,这些实物资料的相关记载与清代古州厅民族关系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从中可以看到古州厅境各种社会活动主体的互动与交流,为本文研究古州厅的民族关系提供了较为详实的资料。本文以研究古州厅的民族关系为切入点,深入探讨了清王朝在苗疆地区的经营和管理,以及各活动主体的互动与回应。论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论述:第一,讨论了清前期对古州生苗地的开辟以及经营管理。首先对清代古州厅的基本概况以及历史沿革进行了论述。基本概况主要包括其山川、河流、地理形胜、人口状况、自然气候等,为了解古州地区提供重要的基础。在历史沿革上,梳理了古州自唐以来,其具体的所属地所在,并论证了清之古州厅实为里古州地区,与外古州有着明显的区别。其次对清代官员开辟苗疆的态度进行论述,从而传达出清王朝官员在面对改土归流与开辟新疆问题上“剿”与“抚”之间的政治博弈。接着阐释了清廷通过武力的方式开辟古州等处,并试图通过讨论清廷在古州地区所施之政策来表达清前期对古州的经营与管理。如对军政机构的设立,交通要道的控制,强力教化政策的推行等进行了详细的论述,表明清王朝加强了对古州地区的直接管理与控制。第二,论述了清代古州厅地区开辟前后的基本格局,着重从古州地区的民族构成与分布以及各民族间的互动与交流来进行阐述。在民族构成与分布上,讨论了汉族、苗族、侗族、水族、瑶族以及其他少数民族在古州地区的族源、分布等情况。而在各民族间的交流与互动上,主要从各民族互通贸易、婚姻关系的缔结、民间信仰的互动以及族群间的区分与认同来进行论述,充分体现了各民族间的友好互动与民族交融。第三,通过论述清中后期古州地区社会治理的失序,反映出此阶段古州厅民族关系的复杂化。其失序表现主要体现在各族人民反抗清王朝的压迫斗争上,具体表现为雍乾苗民起义以及咸同事变。这两次社会治理的失序,使古州地区的民族关系朝复杂化发展,朝廷官员内部的关系、土司与流官的关系、当地苗民的认知关系都发生了较大的改变,民族关系彰显出多元化。第四,主要针对清中后期社会治理的调适以及民族关系的重构进行了探讨,讨论了古州地区失序后,清廷官员通过一系列的善后措施,试图重构古州厅稳定的社会,从而恢复在古州等处的封建统治。另外,在阐述社会治理得到调适的基础上,探讨了古州厅地区民族关系是如何从民族摩擦向民族交融转变的,表现出了在各民族的共同努力下,恢复了以往之经济繁荣、政治之稳定、文化之发展,在不同程度上加快了民族融合的步伐。通过对以上几点的论述与探讨,可以发现清代古州厅民族关系的基本走向,即为友好与冲突并存,交流与拒斥同在,时而斗争,时而交融,但最终仍以民族交流交往交融为主流,使民族关系向民族大团结、大融合发展,为现今处理民族关系问题提供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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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太宗时期民族关系探析
辽太宗耶律德光虽然在位二十余年,然而凭借着他骁勇善战、励精图治,继承并发展了辽太祖的事业,实现其父“广土众民之志”,为辽朝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辽太宗为巩固统治、扩大势力,实行对外扩张政策,与周边政权保持着复杂关系。根据中原局势的变化及时调整外交和军事政策,既与后唐、后晋政权保持着密切的朝贡关系,又能利用后唐、后晋国内矛盾主动出击,不仅将幽云十六州纳入版图,更一步打通了南下中原的道路,为后来辽朝与中原王朝在长期的南北对峙中占据优势地位奠定基础。本文在系统收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运用历史学和民族学的研究方法,对辽太宗时期民族关系进行研究,探究辽太宗在进入中原过程中的得失,总结一些历史经验和教训。全文分绪论、正文和结语三个部分。绪论部分介绍了本文的选题目的、辽太宗时期民族关系的研究现状、论文的创新之处,在充分吸收学界研究成果基础上,提出本论文的应有之意。正文共分为三章,就辽太宗即位前的民族发展概况、辽太宗时期契丹与后唐、后晋的交往与战争等进行了梳理和归纳,并总结了其意义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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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和谐民族关系研究
新时代,中国特色和谐民族关系理论建构要坚持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根本方向,同时也要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达到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在绵延千里的祁连山腹地,是河西走廊三大内陆河的源头,在历史发展中形成了裕固族、汉族、藏族、蒙古族、回族、土族等民族杂居的现实格局,该县坚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精准聚焦“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宏伟蓝图,建构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提供和谐民族关系研究的地方案例,本文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专业基本理论的基础上,运用田野调查、问卷调查方法,历史与现实相结合的方法,以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和谐民族关系为研究对象,对该地新时期的民族关系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总结其建构经验。本文主要内容如下:绪论部分阐释了选题的目的与意义,总结梳理了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介绍了论文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创新与不足。第一章为相关概念的界定和相关理论的阐述。包括民族关系、和谐民族关系和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概念的界定,以及多元一体格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民族团结理论和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理论的运用。第二章为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发展概况与民族关系历史沿革概述。包括当地地理环境、建制沿革、民族人口构成,概述了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成立前后的民族关系发展历程。第三章为新时代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民族关系变量体系的建构及其民族互动观测维度。以实地调研数据材料汇总为主,参考测量民族关系的变量指标,结合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具体情况,对民族关系基本状况进行变量分析。第四章为新时代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和谐民族关系建构的路径。分别是:促进经济增长,助力民族关系和谐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助推民族关系和谐发展;保护传承各民族传统文化,助推民族关系和谐发展;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推动民族关系和谐发展。第五章为新时代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和谐民族关系建构的经验总结。分别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新时代和谐民族关系建构的重要保证;发挥历史传统的正能量为新时代民族关系和谐定下历史基调,构建地区利益共同体为新时代民族关系和谐打牢物质基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和谐民族关系的力量源泉。通过经验总结,以期为今后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更好的开展民族工作,实现该地区经济社会的长治久安和跨越式发展提供参考和建议,同时为其他民族地区和谐民族关系的发展提供理论指导和经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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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移民对民族关系影响研究
石嘴山市是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二大城市,其特殊的地理位置,丰富的自然资源、复杂的人口构成等因素构成了石嘴山市区别于宁夏其他地区的鲜明特色。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的工业移民与生态移民历史,对石嘴山市不同时期的民族关系造成了影响。本文通过对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的移民现象以及影响族群关系的几个因素入手,探究石嘴山市移民对民族关系的积极影响以及民族互嵌格局的形成。本文主要通过文献搜集和田野调查法,介绍了石嘴山市的概况,阐述了石嘴山市古代、近代、现代的移民现象并挖掘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石嘴山市移民现象的原因及特点,将其与民族互嵌格局和文化的接触、融合串联起来,说明了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的民族关系很大程度上受到移民的影响,大规模移民导致了民族互嵌格局的形成与发展,民族互嵌格局促进了各民族间的相互融合与适应而其间政府政策的导向性十分重要。本文对石嘴山市移民的概括不光仅限于“回——汉”二元格局的研究,“回——汉”二元格局对石嘴山市第一个时期的大规模工业移民现象是适用的,而第二个生态移民时期是通过对“汉——汉”“回——回”等移民与本地居民之间关系的探讨,总结了“城镇——乡镇”二元结构。从两个移民时期、两种移民现象进行社会背景、人口结构、社会融合、身份融合等方面的研究,得出石嘴山市民族关系一直保持在良好稳定的状态,新的移民现象虽带来了些许问题,但随着民族区域格局的隔阂“自消化”功能与长时间各民族群众的身份、心理认同,文化融合,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民族关系最终会趋于良好、稳定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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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新疆流动人口社区民族关系研究 ————以哈密市伊州区三个社区为例
民族关系是一种社会现象,也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其普遍存在于多民族国家。不同民族、国家之间的民族关系对该民族、国家的发展带来重要影响。我国西北地区的民族关系常常被视为反映我国民族关系的缩影,尤其是在走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化进程道路上,民族关系受其影响更显特殊和复杂。随着越来越多的流动人口来到城市,城市民族关系呈现出民族主体多元化的趋势。城市各民族在交往深度和广度上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拓展,但是不同民族的文化传统、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方面的差异给各民族之间的关系也带来了消极影响。城市民族关系的和谐与否不仅切身关系到各民族自身的发展,也关系到当地的社会秩序和长治久安,更是关系到新疆地区国防边疆,国土安定。随着我国国情的变化和民族理论学科体系的发展,目前学者们研究民族关系不再局限于国家认同、文化认同、民族共同体身份构建等学科角度,而是更多的强调在民族交往交流这一动态过程中研究民族关系,而流动人口社区则具有这一典型性特征。所以,本论文以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为指导,以流动人口社区民族关系为最终目标,结合时代背景和学科发展趋势,以哈密市伊州区三个流动人口社区作为调查点,通过对流动人口、社区、流动人口社区民族关系等核心观念以及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理论与城市民族关系理论的梳理,厘清了本论文研究对象的内涵,选取了民族格局、民族交往、族际通婚、政府主导作用以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五个指标,采取了田野调查法、结合定量与定性分析法、对比研究法以及跨学科研究法等方法,对流动人口社区民族关系现状进行了实证分析,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主体、客体、内容、形式、载体等方面归纳、总结了流动人口社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特点,形成一般性规律。通过分析与论证发现,虽然各民族在民族交往过程中在族际通婚、私人交往上等存在分界,但是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仍然得到进一步发展和巩固。当然,哈密市伊州区流动人口社区民族关系还受到经济发展、文化排斥、流动人口权益以及民族心理四个方面的影响,民族关系记忆的延续性、个别流动人口的违法犯罪问题、网络上的不当言论以及信息化建设不足也在不同程度上桎梏这三个流动人口社区民族关系的深度发展。最后,针对现存的问题,本论文从党的民族政策、经济发展、文化认同、社区服务以及依法治国五个方面来探讨优化这三个流动人口社区的实践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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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史乱后藩镇割据背景下的民族关系研究 ————以唐德宗朝为例
唐德宗李适在位时期,正值安史乱后唐境内藩镇林立,外部强邻环伺的困境。作为安史乱后继任的第三代君主,内政诸项制度和外围的民族关系都亟待变革。内政与外患高度关联,对内政策的转变亦相应地影响了当时对周邻诸藩的交往思路和策略。本文以时间为序,以唐蕃、唐回、唐诏、蕃诏四角多方关系变化为主线,从主要事件和牵涉其中的关键人物着手,揭示诸方政权内政与外交之间的关联性,以及诸政权之间合则两利、分则两伤的历史走向。唐廷对外民族政策的调整,首先取决于唐朝统治上层对局势的认知及其民族观念,其次与时局变化息息相关。这一时期唐廷与周邻民族政权及相邻各民族政权之间的关系变化,关键因素仍取决于各政权自身实力的消长和内政的稳定与否。德宗即位之初,因错误地估计了国内形势,本欲立威和强化中央集权的削藩措施,反而引发藩镇兵变,不仅造成内政动荡,致使自身两次銮舆播迁,甚至一度陷入生死攸关的危局。德宗在位二十五年看似政绩平平,然细究史料,结合其时唐朝面临的种种挑战加以审视,德宗不仅适时调整内外关系以求稳定国祚,同时在处理民族关系方面亦有独到之处。其初期意欲德绥四方以安天下,故一改肃代两朝的民族政策,尝试主动西向联合吐蕃以稳北部边疆,从调遣兵力削藩未果,到后期接受大臣建议和自己民族观转变的情况下,抛弃对回纥的成见和宿怨,最终形成“北和回纥,南联南诏,西结大食”联合周邻以困吐蕃的民族政策。在此期间德宗稳定四方、巩固皇权,对内加强对藩镇控制力的初衷始终未变。综观安史乱后德宗朝与周邻各政权关系的演变,可见内政与外交环环相扣;加之其时唐境内的北方藩镇割据势力,出于自身利益考量,亦或私自与周邻民族势力相互借势勾结,导致这一时期民族关系更加复杂和不可预测,进一步损耗唐朝本已衰落的国势和声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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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八廓街互嵌式社区民族关系研究
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市作为我国重要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之一,民族众多,宗教信仰各异,各民族交往频繁,民族关系复杂,民族间极为活跃的商业贸易成为当地各民族不断交往、交流、交融的基础。本文旨在通过对拉萨市八廓街进行实地考察,通过掌握当地民族关系的形成发展等动因,以及当地社区的管理和发展来更详细的对近年来八廓街上的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现状予以了解和总结。在这基础上,试图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的民族关系发展现状及趋势进行思考并提出建议,也能对其他地区的发展有一定的帮助作用。绪论部分主要以本论文的选题目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方法,以及论文的创新之处、不足之处进行叙述;第一章,主要对民族理论部分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对民族关系概念及研究内容以及社会主义民族理论的发展做了简单的阐述;在第一章对拉萨民族关系,从时间上进行梳理,梳理了历史上到民国时期再到新中国成立以来地民族关系;第二章,主要阐述了拉萨市八廓街互嵌式社区的概况,首先是新时代互嵌式社区的构建的了解,再到八廓街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之下互嵌式社区的形成,从历史开始梳理,体现出改革开放对社区发展的重要性,以及交通变革带来的机遇;再对八廓街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现状进行分析;第三章,主要阐述互嵌式社区的几个典型案例,比如作为民族团结示范点的鲁固社区,互嵌式居住格局的平安大院,以及八廓街上的互嵌式的商铺;做了个案采访,进行分析和总结;第四章,总结八廓街互嵌式社区的经验与启示。首先是经验总结,以及八廓街互嵌式社区的现状分析,从存在的问题(民族间的差异,商业竞争,整体文化水平的高低)进行总结,在其中得出启示;最终归结到互嵌式社区的推广;最后一部分为结语部分,总结了互嵌式社区的推广意义和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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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羌族习惯法对清代茂汶地区民族关系的影响
茂汶地区是羌族传统的聚居地,也是典型的多民族杂居地区,而清代正是茂汶地区多民族杂居格局形成的关键时期。羌族传统的习惯法规范对清代茂汶地区民族关系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本文共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清代羌族习惯法的基本情况。羌族习惯法是羌族人民在实践中逐步形成并不断发展的一些行为规范的总称,从表现形式上分为乡规民约、宗教习俗与家族规训。清代羌族习惯法在继承以往传统习惯法的基础上,也体现出了以碑刻式乡规民约为主要表现形式、调整范围扩大、吸收外来民族文化的时代特点。释比文化是羌族习惯法的法文化渊源,具有原始宗教色彩。它提倡民族内部团结,并在与异民族文化的交流中,形成了在恪守自身特色的同时,与其他民族求同存异、和谐共存的传统,提出了“基掣讷部,兼堆晡易”的和谐民族观念。第二部分介绍清代羌族习惯法中有关调整民族关系的内容及其特点。清代羌族习惯法规范中的“议话坪”制度、“转转酒”程序、外族“入赘”规则及各种盟誓等内容都与调整民族关系息息相关,在实践中呈现出以纠纷解决机制为核心、神灵裁判、重视公众参与及对民众行为的教化等特点。第三部分阐述清代羌族习惯法对茂汶地区民族关系的影响。清代茂汶地区民族关系问题主要方面有三:一是羌族村寨间利益争夺引发的羌民族内部矛盾,二是以羌族对外关系为核心的相异民族间的关系问题,三是羌民族与清朝地方政府的关系问题。羌族习惯法对清代茂汶地区民族关系的影响总体上是积极的。对内,在个体关系与村寨关系上维持了羌民族的内部团结,加强了民族的凝聚力。对外,通过调解羌民族与其他民族之间的矛盾,创造了茂汶地区和谐稳定的民族社会氛围;并在保留自身传统的基础上尊重、吸收其他民族文化,促进了相异民族间的认同,推动地区民族融合,对多民族杂居格局的最终形成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对地方政府,修复了羌民族自明代以来的与地方政府关系的破裂,重塑了羌民族与地方政府的良好关系。第四部分介绍清代羌族习惯法影响茂汶地区民族关系的成因。清代羌族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在调节茂汶地区民族关系上的互动经历了一个渐变过程。清初,土司制下代表羌族习惯法的土规土律在茂汶地区民族关系的调整上占据绝对优势。清代中叶,羌族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在一定范围内展开分工合作,共同调节区域内民族关系。在这一过程中,羌族习惯法对民族关系的调节逐渐向民事领域倾斜。清末,国家制定法开始挤压羌族习惯法,羌族习惯法的适用受到了严苛的限制,但羌族习惯法对民族关系的调节并未因此结束,在实践和理念层面仍对茂汶地区的民众产生影响。羌族习惯法对清代茂汶地区民族关系产生影响是多方面因素合力的结果,包括客观上的地理人文条件、羌族习惯法自身优越性、清政府对习惯法效力的承认与茂汶地区各民族的神灵信仰等。当今法治现代化进程中,羌族习惯法对茂汶地区社会治理方面显然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因客观条件的限制,羌族习惯法固然存在野蛮、迷信等落后的因素,但其对茂汶地区民族关系、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的良性作用是不可忽视的。羌族习惯法重视纠纷解决与公众参与的法律风格及其多样化的纠纷解决机制,都是我国在进行民族地方社会的治理时可以参考、借鉴的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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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三顺店社区和谐民族关系建设与调适研究
本文把呼和浩特市三顺店社区作为调查研究地点,就社区民族结构状况、社区民族工作开展情况、社区各族居民文化生活等情况进行调查研究,通过实地调查并参与社区工作、收集资料,结合国内外对社区民族工作、社区和谐民族关系建设的研究,运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社会互动理论、社区治理理论,调查了解三顺店社区和谐民族关系建设现状,分析社区和谐民族关系建设的重点和难点,找出问题及原因,总结可供借鉴的经验,提出深入做好社区民族工作构建社区和谐民族关系的对策与建议,探索适合三顺店社区和谐民族关系建设的路径,以期能够促进进一步完善三顺店社区民族工作制度,维护社区各族居民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社区各族居民交流、交往、交融。本研究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从三顺店社区的区位与居民、三顺店社区民族结构与民族关系概况、三顺店社区民族工作实践情况、三顺店社区民族工作成效四个方面,阐述三顺店社区民族结构与社区民族工作现状。第二部分通过参与社区工作和问卷调查,探讨三顺店社区民族关系现状和影响三顺店社区民族关系和谐发展的因素,并得出社区资源短缺、文化认同差异、社区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居民对社区认同度差异,是目前三顺店社区民族关系和谐发展的工作困境。第三部分主要是针对目前三顺店社区民族关系和谐发展的工作困境和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找出问题原因,研究三顺店社区民族工作对促进社区民族关系和谐发展的可行路径。首先,保障社区民族工作资源配置。第二,拓展民族文化交融路径。第三,关注社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最后,完善社区和谐民族关系保障制度。社区和谐民族关系建设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社区民族工作,同时也是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口汇集于城市,多民族聚居型社区逐渐增加。据2019年的统计数据显示,三顺店社区中少数民族居民522户共1566人。社区居住着汉族、回族、蒙古族、满族、壮族、朝鲜族、俄罗斯族等居民。在三顺店社区隶属的通道街办事处的辖区内,少数民族人口占辖区内总人口的46%,其中回族居民占38%,是典型的多民族居住型社区。近年来,三顺店社区民族工作成效卓著,但仍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诸如民族工作制度不完善、工作方法亟需创新、社区资源短缺、服务水平有待提升,这些问题正制约着三顺店社区和谐民族关系建设。本论文以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为指导,结合社会互动理论、社区治理理论,对呼和浩特市三顺店社区和谐民族关系建设进行深入研究。党和国家始终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作为处理我国民族关系解决民族问题的指导理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能够帮助本研究建立一个研究社区和谐民族关系建设的理论框架,社会互动理论、社区治理理论为研究社区居民关系、社区民族结构、社区民族工作提供理论支持,从而能够全面的掌握三顺店社区民族关系和社区民族工作现状,继而为研究社区和谐民族关系建设奠定基础。通过对呼和浩特市三顺店社区居民组成、社区民族结构的分析,社区民族工作的研究,城市社区民族工作获得的更大的研究活力,也为探讨社区和谐民族关系的建设需怎样开展社区民族工作,为城市社区建设和谐社区民族关系的实施方法、工作内容、困境与对策提供具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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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和亲与民族关系建构
唐代是统一多民族国家发展演进的重要历史时期。在复杂多变的民族环境下,统治者自开国之初即以和亲政策作为处理中央与周边少数民族关系的羁縻之策。研究唐代和亲,便于全面了解唐代民族发展概况,把握姻亲关系对大一统格局形成的促进作用,同时对新时代加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增进民族团结进步,构筑“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借鉴意义。本文的研究对象是唐代和亲政策与民族关系建构,分四章加以概述。第一章讨论唐代和亲的形成。西汉和亲的制度化以及隋朝和亲政策的广泛推行为唐代和亲提供制度实践经验;唐周边少数民族势力的扩张和民族形势的复杂性直接影响统治者治国安边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民族融合的推进及统治者开明的民族观为唐代和亲政策推行提供了有利条件。第二章系统梳理唐与漠北、西北、东北、西南12个少数民族的和亲始末,分初唐、盛唐、晚唐三个时期,分别阐述不同阶段的和亲原因、和亲公主、和亲过程、和亲结果与作用。第三章考察和亲对唐代民族关系建构的影响。在和亲政策实施过程中,唐对和亲民族的认识发生了由对抗到为己所用的变化,和亲民族也在宗法血缘关系影响下和受唐册封过程中对唐王朝的政治统治地位建立了认同。同时,和睦友好的民族关系使唐与少数民族经济往来和文化交流得以加强,民族通婚与同化进程得以推进,民族融合渐成潮流。第四章将唐代与西汉、清代和亲政策进行比较,分析其同一性和差异性,进一步说明唐代和亲的承上启下特征。同时,客观评价唐代和亲政策,摒弃“以女性换和平”“以宗法定尊卑”的封建伦理,提取“和平相处、共同发展”的价值理念运用于当代民族关系建构中,探讨推动民族融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可行对策。结语部分对论文内容进行了总结和拓展。和亲是中原与周边少数民族政权以婚姻为媒介进行的和平交往活动,旨在缓和民族矛盾、整合民族利益、巩固中央统治地位、建立政治认同。尽管唐代和亲表现出较强的功利性和目的性,存在诸多不合时宜的伦理习俗,但其和平解决民族问题的方式对新时代民族工作仍具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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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桂西北的民族关系与国家治理研究
明清王朝处于中国封建王朝的鼎盛阶段。明清王朝对边疆地区的治理,经历了一个将内地制度移植到边疆地区的过程。桂西北地处黔、桂交界的地区,地理环境复杂,明清时期这里主要分布着瑶、僮等非汉族群,因此应对瑶、僮问题,成为治理桂西北的关键。明代桂西北的非汉族群以僮人居多,瑶人呈现出零散分布的趋势。至清代,随着王朝统治的深入,对桂西北瑶、僮分布的认识更加清晰。为此,中央王朝根据桂西北的特殊情况,主要从政区设置与调整、军事管控、文教推行等方面对该区域进行治理。从明至清,中央王朝对桂西北民族地区的治理经历了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行政方面,主要表现为从明代“以流制土”的土司政区设置演变为清代改土归流、“改大留小”的多措并举,并根据具体情况的变化对有关土流政区进行相应调整。军事管控方面,军事镇戍经历了从明代控制点、线到清代控制面的军事驻防体系的演变,为中央王朝强化对桂西北地方的治理提供了保障。在中央王朝加强治理的背景下,桂西北各个族群之间的交往逐步加深,非汉族群对中央王朝的认同感日益加强,促进各个民族之间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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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郫都区藏汉民族经济交往与民族关系研究
随着上个世纪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经济发展在国家建设和民族发展中展现出了强大的作用,而中华民族内部的各个民族在此背景下的经济联系也变得越来越密不可分。郫都区位于成都市西部,是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进入成都市的前沿区域,现在是西藏和四省涉藏州县藏族人口流入地之一。笔者发现,作为藏族人口流入地之一的郫都区也正在成为藏汉民族交融地之一,其交融的路径之一即是以经济交往为前提的。因为郫都区具有一定规模的藏族商人和务工者,并在郫都区藏族人口中占有较大比例。因此,本文将郫都区的藏汉民族经济交往作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研究的切入口,并试图揭示各民族经济交往对民族交流交融的作用与意义。除绪论与结语外,本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介绍了成都市郫都区各民族交往交流的基本情况。在政策、经济等原因作用下,郫都区内少数民族人口及占比逐年增加,分布在郫都区内各地。第二章对郫都区内的藏汉民族经济交往进行了历史和现实考察。藏汉民族经济交往是从历史上延续至今的,并在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后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并促使交往向政治、文化、社会等层面进行延展,呈现出了互补性、共生性、开放性、延伸性等特征。第三章剖析了影响藏汉民族经济交往发展迅速的原因和存在的负面因素。藏汉民族经济交往得以顺利进行与交通发展密不可分,经济互补性强则是刺激经济交往进行的内在因素,而在经济交往过程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以经济为基础的关系,进一步刺激了经济交往的加深;但是在经济交往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负面现象,又影响着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第四章从市场与国家的角度对经济发展与人的关系进行了讨论。市场经济在带来发展的红利的同时,也明显冲击了藏族人口原有的生计方式与生活模式,出现了社会转型的阵痛与现代生活的重构,国家也在此过程中以法规政策的实施以及民族工作的开展帮助民族经济发展,最后笔者提出了对策,应在国家、社会、公民三个层面共同助力民族经济交往。研究发现,经济交往是民族交往的基础维度,交往、交流、交融也是一种层层递进的关系,并伴随此过程,民族交往维度也从经济维度向着其他维度扩展。任何政治、文化、意识形态都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也得以经济交往为基石才能顺利进行。郫都区的藏汉民族经济交往对藏汉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起到了促进作用,藏汉民族关系也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同时,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市场经济在让中华民族内部各民族实现发展的同时,又给部分民族成员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农村少数民族人口城市化、民族地区现代化的过程中,生活环境与生活方式都不可避免会发生重构,而如何应对重构生活过程中的“阵痛”,这也是中国民族工作最最需要关注应对的问题,国家、社会与个人都必须在此过程中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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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织金县官寨苗族乡民族关系研究
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历来重视民族问题研究。民族关系是人类社会出现民族以后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是民族之间的联系与交往状态,是社会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关系的性质决定了其包括的主要内容和特征。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是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诞生而发展起来的新型民族关系,以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为本质特征,和谐的民族关系对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具有积极的作用。论文以贵州省织金县官寨苗族乡民族关系进行研究,选择贵州省织金县官寨苗族乡为田野点,对官寨苗族乡的民族关系进行考察。对该苗族乡各民族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状况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通过所获取的第一手材料对官寨苗族乡民族关系进行了认真的整理归纳与分析总结,探讨新时期建设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的路径。首先是绪论部分,对文章的选题背景及意义作了介绍,接着梳理了有关民族关系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并作了相关述评,阐述了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研究对象与内容,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第一章以贵州省织金县官寨苗族乡的地理环境和历史沿革、人口分布及民族构成分别作了阐述。第二章是对贵州省织金县官寨苗族乡的民族关系现状分别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并进一步总结了贵州省织金县官寨苗族乡民族关系的特点及经验。第三章是从多个角度分析影响贵州省织金县官寨苗族乡民族关系的因素,具体是从自身因素、社会因素和自然因素三个方面进行剖析。第四章是通过对官寨苗寨乡民族关系现状、特点及影响民族关系因素的分析,提出的几点思考和建议。总之,通过对研究对象、环境、现状的把握,充分了解官寨苗族乡的民族及民族关系的构成。通过历史与现实的观照,更加清晰地认识到贵州省织金县官寨苗族乡民族关系的主流是和谐的,具备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的本质特征,和谐的民族关系与和谐社会构建是一致的。从长远来看,官寨苗族乡民族关系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一些细微且需解决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对巩固和发展官寨苗族乡新型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具有重要意义。